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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 外国人就业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5/28 09:53:50 字体:

  导语: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出来,考试时间:11月3日。现在广大考生也着手准备经济师考试复习了,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2年经济师考试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我们中华会计网校特地为您汇编了经济师考试辅导资料,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2.从事个体经营的或灵活就业的,本人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个人信息、就业类型、时间、劳动合同订立、终止、解除等的情况。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规定

  掌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一般规定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实行行政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在我国就业需要申办:就业许可证;职业签证;就业证(入境后15日内办理);居留证(入境后30日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china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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