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通知
摘要:各地2012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已陆续公布,为方便各地考生第一时间查询当地报考信息,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考试频道特搜集整理全国报名信息供大家参考。2012年全国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考试辅导教材>>
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属驻宛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2〕21号)和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豫人考文〔2012〕8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区设置
2012年11月3日
上午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考点设在南阳市城区。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机读卡报名和数码照相相结合的办法录入考生信息进行现场报名。由报考人员填涂《报名信息卡》。各县市区、市直及两属主管单位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级别、专业打印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并携带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考试费用,于7月4日至6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数码照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条件自行安排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县市区,办理报名手续时,需另外提供考试信息软盘。自行安排采集考生信息的县市区录入考生信息需手工操作,考生不再填涂《报名信息卡》。对考生数码照相时,原则上应直接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图像信息。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实行责任制,各县市区职称科(股)长或考试中心主任为责任人,对采集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录入采集软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联系电话(0377-63398376)。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每人每科40元;每位考生交纳数码照相和信息卡工本费12元,有条件自行安排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县市区,此项费用按有关收费规定办理,不再上缴。
五、教材征订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是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出版和发行工作由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负责。2012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未做修订,经济考试用书做了部分修订,辅导用书做了较大修订并增加了中级、初级《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两个品种。
本着对广大报考人员负责的态度,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南阳考区的教材征订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县市区、市直及两属各主管单位在组织报名时,按照考生自愿原则,组织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县市区、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四)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不得写繁体字和不规范简化字,填写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同。
(五)各县市区、各主管单位编排报名序号时不得重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单位代码和报名序号,以便数码照相时使用。
(六)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答题无效。
(七)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考试禁带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八)全 省 考 生 可 登 陆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
(九)其它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各单位对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严密组织,安全保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密、泄密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人社部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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