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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3日

来源: 陕西人事考试中心 编辑: 2012/06/21 11:23:31 字体:

  陕西省201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6月25日-7月13日,考试时间:9月15日

  关于安排201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12]34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2〕397号)精神,现就我省实施2012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定于9月15日上午09:00—12:00(3小时)进行,高级经济师考试专业为金融与投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财政税收五个专业(考一科)。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省人事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3〕69号)中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于6月22日至7月13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填写并提交《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证件照,jpg格式,二寸、20Kb以下),照片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考生经网上报名后于6月25日-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材料由单位统一组织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首次参加该项考试)须根据本人情况及所报专业的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①《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盖单位公章)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相关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⑥受表彰奖励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时老考生(曾参加过该项考试)须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①《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无须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②往年参加该项考试的准考证。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缴费确认截止时间7月13日22:00时前。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务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完成。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3]177号批准的100元/人·科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201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仍为金融与投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企业管理、财政税收五个专业。申报评审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与考试合格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不得跨专业进行评审,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注意。

  2、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办法进行,考试科目为一科,考试时间3个小时。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可携带2009年编印的《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大纲》中指定的参考书目(附件2),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

  4、考生于考前7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完成报名的考生即可在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4日17:00时前。

  六、教材与培训

  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大纲为2009年编印的《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大纲》,与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同步发行,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

  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地址:西安市莲湖路西北二路1号,联系电话:87329343、87329382。

  附件1:全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考试参考书目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陕西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办法(试行)》

  (陕人发[2003]69号)

  第十条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五)对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只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经济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2.近5年内在经济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被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级以上部门两次表彰奖励者;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获得设区市、省级部门二等以上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附件2:

  参考书目

  《管理学原理》主编:臧有良、暴丽艳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第一版

  《新编企业管理》主编:陈文安

  立信会计出版社,2008年第六版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主编:张德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

  《市场营销学》主编:吴健安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4月第三版

  《财政学》主编:陈共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第六版

  《税收学》主编:胡怡建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4月第二版

  《金融学》主编:盖瑞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证券投资学》主编:朴明根、邹立铭、王春红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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