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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银行的含义
投资银行在各个国家有不同的称呼,在美国被称为投资银行,欧洲称之为商人银行(Met-chant Bank),在日本则被称为证券公司(Security Firm)。虽然名称千差万别,但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资本市场领域的直接金融中介机构。
投资银行一词英文为“Investment banking”,但“Investment banking”至少有四层含义:其一,机构层次,是指作为资本市场的直接金融机构的金融企业;其二,行业层次,指投资银行的整个行业;其三,业务层次,指投资银行所经营的业务;其四,学科层次,是关于投资银行的理论和实务的学科。当前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对投资银行一词的理解存在混乱,很大程度上源于没有辨别清楚这四个层次。其实这个英文词组的四层含义都有相应的中文单词,可分别用投资银行、投资银行业、投资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学来表示。
本章内容主要涉及投资银行机构和相关投资银行业务,并且以界定投资银行业务来了解投资银行机构。投资银行业务常常会跟随金融环境的变化而发展丰富。当前,投资银行业务范围已经从传统的承销角色扩展到广泛的金融咨询、投资理财等各式各样的金融服务。根据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变化,参照美国著名金融专家罗伯特·库恩(Robert Kuhn)所著的《投资银行学》,我们将投资银行依其业务范围界定为:一是任何经营华尔街金融业务的银行;二是经营一部分或者全部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三是经营资本市场某些业务的金融机构;四是最狭义的、最传统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即在一级市场上承销证券筹集资本和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证券的金融机构。罗伯特·库恩认为上述第二种定义是投资银行的最佳定义。
结合罗伯特·库恩的观点,我们认为,投资银行是在资本市场上从事证券发行、承销、交易及相关的金融创新和开发等活动,为长期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双方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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