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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归纳笔记十一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2/09/27 15:15:19 字体:

  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四章税收理论第一节税收概述的归纳笔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四章 税收理论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概念和本质

  掌握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税收包含三点含义:

  第一,税收是一种工具,其使用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从而实现国家的职能。

  第二,征税权力归国家所有。

  第三,征税必须依法进行。

  税收由国家征收,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

  掌握税收的本质

  (1)税收的主体是国家

  (2)税收的客体是社会产品

  (3)税收是国家、社会、集团、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

  (4)税收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

  (5)税收分配关系是社会整个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税收的职能(掌握)

  (一)财政职能(收入职能)

  税收是各国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税收的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和基本的职能。

  (二)经济职能(调节职能)

  (三)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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