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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15日—9月6日

来源: 西安人事考试网 编辑: 2013/05/15 18:47:25  字体:

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有关部属驻地单位及各报名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11月2日(周六)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二、报名时间

  从2013年5月15日起至2013年9月6日12:00止。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及其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详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要求,同时考虑到本地区考生的实际情况,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凡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报考人员原则上应按单位归口到区、县人社局及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报名。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可自行确定本区县、本系统报考人员的报名方式,部属驻地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无主管单位的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报名方式。

  2、确定现场报名的各区、县人社局,市级各委、办、局人事(职改)部门和现场报名点(详见附件2)应提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领取《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和《考试报名表》,并于2013年9月6日前将报考信息及费用汇总,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因逾期未报而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该单位或报名点自负。

  各单位和报名点在受理报名过程中,须对照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同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3、选择网上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net或www.xapta.com.cn),仔细阅读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须知》,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4、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两张近期同版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 KB以下。

  5、报考人员应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填涂)信息负责,如实填报。凡在职称考试中违纪,被做出“2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未达到规定期限的,不得报名参加本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点和网站只审核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是否完整,不负责考生的职称评审资格审核工作。在办证审核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调发[2000]13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六、其他有关事项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应在10月26日至11月1日12:00前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xapta.com.cn或www.xapta.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4、考试成绩将于2014年1月3日前在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证书办理期限为合格标准下发后6个月以内,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5、报名咨询电话:85456551

  七、考试用书征订

  1、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4号)精神,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2、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是考试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对报考人员了解考试内容、掌握相关知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因此,各单位和报名点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运作,统一征订国家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的规范教材,坚决杜绝推销盗版书的行为,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报名点将严肃处理。

  3、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的单位及报名点务必于5月24日前将首批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附件3)交我中心考务一部,以便及时预订经济考试用书。联系人:王媛媛,电话:85456551。

  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若需教材,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网站)可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附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场报名点情况一览表

  3、经济考试用书预订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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