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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干办),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我市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经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准办理。现将资格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所需资料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不对考生个人发放。
二、各市区合格人员由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集中办理。
三、证书办理和领取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办理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初级资格:
1. 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样式请点击下载);
2.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贴照片,登记表下载请点击);
3. 领取证书人员身份证原件,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合格人员2012年考试准考证或报名表;
5. 与准考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一底版2寸照片1张。
(二)中级资格:除需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合格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领取。
五、证书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直(含高技区、经技区、工业新区):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胶州路7号,市人力资源市场7楼707室),联系电话:0631—5226025。
环翠区: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5224845。
荣成市: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干办,联系电话:0631-7561527。
文登市:文登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8981706。
乳山市:乳山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631-6651690。
各级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证书办理手续,认真进行证书办理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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