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5日
摘要:山东2013年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5日;资格审查时间:7月9日-7月19日;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七楼第六会议室);网上缴费时间:7月10日-7月23日;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11月2日(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关于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考函〔2013〕49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省直及中央驻济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请各市于10月30日前按鲁人发〔2003〕25号文件规定将应上缴省里的考务费上缴至省财政专户。
六、考试报名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具体办法如下:
(一)省直部门及中央驻济单位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系统生成的《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主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单位介绍信集中到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第二天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9∶00-7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9日-7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燕子山路2号七楼第六会议室);
网上缴费时间:7月10日9∶00-7月23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9∶00-11月2日16∶00(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二)各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在7月31日前安排,但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各市务必于8月30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和试卷预订单。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附件。试卷预定采用GPTMIS系统,报名工作结束后,打印试卷预订单(系统自动生成),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寄至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考试二科,同时将生成的试卷预定信息上传至FTP。
(三)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各地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考生误填误报。
(四)考生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有关单位和考生注意。
七、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各市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于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加强对各市考风考纪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考风考纪工作在全年考核工作中的比重,对于考风考纪出现问题严重的考区,撤销组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该考区考生改为到其他考区报考。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6月26日
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