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中级经济师考试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及使用
1.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2.税务登记证的使用要求
(1)要亮证经营。税务登记证正本,悬挂于生产经营场所明显处。
(2)要遵守使用规定。税务登记证件,只限纳税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3)办理涉税事宜要持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4)要定期验换。一年一验证,三年一换证。
(5)遗失要声明作废。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例1.多选题」(2005年、2006年)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下列事项中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办理的有( )
A.开立银行账户
B.办理纳税申报
C.申请办理减税、免税、退税
D.领购发票
E.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答案]ACDE
「例2.多选题」(2007年)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方可办理的事项有( )。
A.开立银行账户
B.办理纳税申报
C.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D.领购发票
E.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答案]ACDE
「例3.单选题」(2005年、2006年)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制度,通常为( )一次。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答案]B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