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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募法(公募拍卖法或公募投标法)
中级经济师考试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其特点主要有:
(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
(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
(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具体的拍卖方法有:
1.价格拍卖——认购者对价格进行投标。
2.收益拍卖——认购者对利息率(投资收益率)进行投标。
3.竞争性出价——财政部门事先公布债券发行量,认购者据此自报愿接受的利率和价格。
4.非竞争性出价——对一般小额认购者或不懂此项业务的认购者,可只报拟购债券数量。
(二)承受法
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公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差额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三)出卖法
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售出国债。
(四)支付发行法
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一般在两种情况下使用:(1)国家暂时无力筹集大宗现金:(2)受款者无法拒绝非现金。
(五)强制摊派法
「例1.多选题」国债的发行方式主要有( )
A.赠送法
B.公募法
C.承受法
D.支付发行法E.出卖法
[答案]BCDE
「例2.多选题」发行国债采用公募拍卖法,拍卖的方法有( )
A.价格拍卖
B.收益拍卖
C.竞争性出价
D.非竞争性出价
E.期限拍卖
[答案]ABCD
「例3.单选题」(2008年)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债券代付,这种发行国债的方法是( )。
A.强制摊派法
B.支付发行法
C.承受法
D.出卖法
[答案]B
「例4.单选题」国家将发行的国债统一售与银行,再由银行自行发售的方法称为( )。
A.公募法
B.承受法
C.支付发行法
D.出卖法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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