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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合同中级经济师考试本节学习重点:
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形式;
熟悉道路客运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程序、内容和条件。
一、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概念及特征
1.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概念
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是指道路客运经营者与旅客达成的旅客支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客运经营者按车票规定内容将旅客运送到指定地点的协议。
√班车客运合同:旅客和班车客运经营者订立的运送合同。
√旅游客运合同:旅游客运经营者与旅游游客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
√包车客运合同:指运送人与用户就将客车包给用户(旅客),在用户的指示下进行运输的合同。
√出租客运合同:出租车客运经营者与旅客订立的运输合同。
2.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
(1)道路客运承运人既可以是汽车所有人,也可以是司机个人。
(2)道路客运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通常是以标准合同出现的。
(3)车票是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
(4)道路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客运经营者售出车票为准。
(5)道路旅客运输合同对旅客没有特定要求,任何人只要持票就可以乘车。
(6)旅客是自然人。
(7)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合同等是实践性合同,包车客运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例题。单选题」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2009年)
A.车票
B.行车路单
C.客运量
D.行包托运单
[答疑编号69905010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特征,道路旅客运输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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