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1、中级经济师考试股东的含义
2、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
权利:
①股东会的出席权、表决权
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权和提案权
③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④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⑤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⑥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⑦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⑧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⑨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⑩股东诉权
义务:
①交纳出资的义务;
②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③遵守公司章程;
④忠诚义务。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职权:
①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会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分为
①普通决议:一般事项,二分之一通过即可。
②特别决议:重要事项,三分之二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性质与职权
职权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职权。
6、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方式
原则:一股一权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其功能在于保障中小股东有可能选出自己信任的董事或监事。
7、国有独资公司的特殊权力机构
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可以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权力。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