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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级经济师考试邮政监管
1、概念: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邮政行业、邮政企业、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行为。
2、目的:为了国家利益和安全,保证普遍服务,维护秩序,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发展
3、必要性五大需要:
a国家主权和信息安全的需要
b全程全网的需要
c普遍服务的需要
d规范市场的需要
e邮政改革的需要
4、我国管制机构:经过邮电合一、邮电分营、政企分开三个阶段,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邮政管理局,目前划归交通运输部管理。我国管制机构:国家邮政局和省区市的邮政局。
5、国外管制机构:政企分开、相对独立(独立于政府和企业)。P69大篇幅,注意浏览。
6、邮政管制的主要内容:八大内容。普遍服务、专营、准入、资费、质量,以及政策引导、安全和特殊服务。
二、邮政普遍服务
1、定义及四个要素:概念:是政府面向所有社会公众和经济活动单位提供的平等、普遍、非盈利的社会化服务。四个要素:所有地区、所有用户、支付得起的价格、一定的服务质量。
2、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特点和范围:三大特点(业务种类多、资费低、网点完善);
范围:
a部分国家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
b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万国邮联的规定;我国承诺。
3、我国邮政普遍服务的管制措施:
a涉及-普遍服务种类、范畴和质量标准;
b资费;
c补偿机制。
措施:专营、减免营业税、盈利业务交叉补贴、国家财政补贴。
三、邮政专营管制
1、邮政专营制度:国家通过法律赋予邮政企业对某些特定业务享有独家专营的权利,其他单位、个人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不得经营这些业务的法律制度。作用:保护通信权利;解决普遍服务。
2、我国法律相关规定:邮政法-信件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实施专营。
3、必要性:国家安全、公民通信权利、普遍服务。
4、国外邮政专营管制情况:从按寄递物品性质,按重量或者通过资费确定专营范围,到按重量加资费确定专营范围,最后在成熟时有条件地完全放开信件寄递市场。总之,专营范围不断缩小甚至取消,但是目前多数国家仍然保留一部分专营业务。
5、我国邮政专营管制情况:对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进行行政管制;对侵害专营的企业进行管制。
邮政专营管制措施:
a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一律由邮政企业专营。
b邮政管制部门依法加强邮政市场监管,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
c邮政管制部门依据相关法制法规建立和强化信件监管体系
d邮政企业有责任协助配合邮政监管部门调查寄递市场情况
e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信件及其具有信件相知的物品交给非邮政企业递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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