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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是为了保护和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自然资源级差收入,对规定的自然资源征收的一种税。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税范围
《资源税暂行条例》本着纳入征税范围的资源必须具有商品属性,即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原则
1、矿产品只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
2、盐
3、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列入了征税范围。
二、资源税的税率
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
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从量定额征收方式,决定了资源税以课税数量作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二)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四、资源税的减免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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