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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收对象是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各种凭证,由凭证的书立、领受人缴纳,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
一、中级经济师考试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应税经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是: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二)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印花税的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一)比例税率
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即:0.05‰、0.03‰、0.3‰、0.5‰和1‰。按比例税率征收的应税项目包括:各种合同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从2008年9月19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二)定额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规定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三、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价计税的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其具体情况如下: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一)印花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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