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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级经济师:建筑工程保险

来源: 人事考试教育网 编辑: 2011/02/22 09:28:50 字体: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保险,适用范围:建筑工程保险以建筑工程项目为保险标的,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在建过程中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

  除外责任

  (一)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10项)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置换、修理或矫正这些缺陷或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未造成事故,由制造商或供货人负责

  □已造成事故,本身损失仍由制造商或供货人负责,保险人仅负责由此造成的其它财产损失

  6.各种文件、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二)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6项)

  2.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这风险属于设计或管理方面的,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

  (三)总除外责任(9项)

  4.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7.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四)免赔额

  1.免赔额的含义

  在建筑工程保险中免赔额为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值,即只要损失数额在免赔额之内,保险人就不予赔偿;如果超过,则应扣除免赔额后再予以赔偿

  2.物质损失部分的免赔额(P225)

  特种危险免赔额、各保险项目遭受其他风险的免赔额、试车期的免赔额

  3.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额

  只对财产损失规定了每次事故的免赔额,对人身伤亡无免赔额的规定

  附加险

  (一)建筑工程保险物质损失部分的附加险

  1.扩展保险责任范围的附加险(5条)

  2.扩展赔偿范围的附加险(9条)

  3.缩小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的附加险(6条)

  4.其他物质损失附加险(10条)

  (二)建筑工程保险物质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1.扩展赔偿责任范围的附加险(3条)

  (1)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扩展条款

  (2)合同责任扩展条款

  (3)交叉责任扩展条款

  □作用-保险人对于共同被保险人之间造成的相互的第三者责任不予追偿

  实质如同每一被保险人都分别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

  2.减少保险责任和赔偿范围的附加险(参照物资损失部分)

  3.其他附加险(参照物资损失部分)

  保险期限

  (一)建筑安装期内的物资损失及第三者责任险

  1.保险责任的开始

  □保险工程破土动工之日

  □保险材料、设备运抵工地

  □保险单中规定的生效日期

  2.保险责任的终止

  □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

  □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工程

  □保险单规定的终止日期

  3.试车期的保险责任

  □只针对新机器在试车期内因试车引起的损失与费用负责

  旧机械设备不保险

  4.保险期的扩展

  □在规定保险期内不能按期完工,由被保险人提出申请并加交保费,保险人可签发批单,延长保险期限

  (二)保证期内的物资损失保险

  □保证期: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承包商对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之后的一定时期内,如果建筑物或被安装的机器设备存在着建筑或安装质量问题,甚至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对于这些质量问题和损失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此,保险人可以根据承包商的要求扩展承保保证期。

  保证期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合同中规定的保证期一致,从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时算起,以先发生者为准。保证期保险有以下三种类型:

  1.有限责任保证期保险。主要承保在保险单上载明的保证期内,被保险人的承包商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所规定的保修、保养或维护义务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本身的物质损失。

  2.扩展责任保证期保险。这是指保险人在承保上述责任的同时,还对在工程完工证书签发前的建筑或安装期内由于施工原因导致保证期内发生的保险工程的物质损失(扩展),如施工方式缺陷或隐患引起的工程损失进行承保。但对于火灾、爆炸以及自然造成的损失一概不负责

  3.特别扩展保证期保险(进一步扩展,例如原材料缺陷、工艺不善,设计错误等)

  保险金额

  (一)物资损失部分的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的确定

  为保险建筑工程完工时的总价值。应该包括承包商投入的所有费用,还包括保险费、关税,还包括所有人提供的物料和设备的费用。

  2.保险金额的调整(总价值——保险金额)

  (1)在保险工程造价中包括的各项费用因涨价或升值原因而超出原保险工程造价时,必须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根据此调整金额

  (2)在保险期限内对相应的工程的细节做出精确记录,并允许保险人在合理的时候对该项记录进行查验

  (3)如保险工程的建造期超过3年,必须从保险单生效日起每隔12个月向保险人申报当时的工程实际投入及调整后的工程总造价,保险人将据此调整保险费

  (4)在保险期限届满3个月内向保险人申请最终的工程总值,保险人多退少补方式对预收保险费进行调整

  (二)赔偿限额

  1.特种风险的赔偿限额

  在建筑工程保险中,地震、海啸、洪水、风暴和暴雨都被视作特种风险,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其赔款均不得超过该限额

  2.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应根据责任风险的大小确定。一般有两种规定方法:一是只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第二种,规定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

  3.各种费用保险与附加险的赔偿限额

  单独列明分项赔偿限额、按总保险金额或物质损失的一定比例

  保险费率

  (一)保险费率厘定的依据(10个)

  (二)保险费率的组成(5种情况)

  1.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业主提供的物质及工地内现成的建筑物、业主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按整个工期费率计收保险费

  2.机器、装置和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保险期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计收保险费

  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为工期性费率,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保险费

  4.试车期和保证期保险费=工期性费率×总保险金额

  以上的工期性费率可为平均工期性费率

  5.开具保单时的收费为预收保险费,工程结束后按工程结算实际金额和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出精确的保险费,对预收部分多退少补

  (三)第三者责任部分保险费率的确定

  □风险不大、费率较低

  □一般作为工程保险的一个承保条件,不再另行收费

  赔偿处理

  (一)赔偿方式

  1.支付赔款

  根据保险财产受损的情况,核定准确的损失金额,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被保险人。

  2.修复

  在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并可以修复的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费用对保险财产进行修复。这种修复工作可以由被保险人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者。

  3.重置

  保险财产的损失程度已经达到全部损失或者修复的费用将超过保险财产的原有价值(保险金额)的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费用对保险财产进行重置。

  □赔偿方式的选择权在保险人

  (二)赔偿标准

  1.部分损失的赔偿标准

  应采取修复,修复中的残值从赔款中扣除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的赔偿标准

  按照保险金额扣除残值后赔偿

  3.任何成对或成套设备的赔偿标准

  不超过其在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4.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可以赔偿,但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的减少与恢复

  □损失发生后,保险人出具批单减少保险金额与责任限额

  □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要恢复原保险金额,则保险费率要增加,从损失发生之日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

  (四)第三者责任损失的赔偿

  1.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对索赔方作出任何表态

  2.保险人有权以被保险人名义,为保险人利益自付费用向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人有权自行处理案件

  (五)免赔额的扣除

  1.分别对不同的项目扣除适用免赔额

  2.若多个项目因同一事故发生损失,只扣除最高的一个免赔额

  3.若免赔额和免赔率同时适用,应以较高者为准

  4.损失金额超过保险金额,应从损失金额中扣除免赔额

  5.被保险人是多个关系组成,免赔额应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摊;如多张保单承保同一标的,免赔额要按保险单规定进行分摊。

  「例题1·单选题」「2006年试题」建筑工程保险为民用、工业用及公共事业用等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提供风险保障

  A.在建过程中

  B.设计、施工过程中

  C.开发过程中

  D.实施过程中

  [答疑编号911100201]

  「答案」A

  「解析」B范围小,C范围太大,D表述不专业。

  「例题2·单选题」建筑工程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造成工地以及工地附近的第三者(  )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

  A.人身伤亡

  B.财产损失

  C.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D.责任事故

  [答疑编号911100202]

  「答案」C

  「例题3·单选题」「2008年试题」下列风险事件中,属于建筑工程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除外责任的是(  )。

  A.因火灾造成工地第三者人身伤亡

  B.因火灾造成工地第三者财产损失

  C.因爆炸造成邻近地区第三者财产损失

  D.因震动造成邻近地区第三者财产损失

  [答疑编号911100203]

  「答案」D

  「解析」因震动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属于第三者责任险除外责任。因为这些风险属于设计或管理方面的,保险人一般不予承保。

  「例题4·单选题」「2005年试题」在建筑工程险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内如工程不能完工,经投保人申请并加缴规定的保费后,可(  )延长保险期限。

  A.签发批单

  B.另行签订保险合同

  C.签订保险补充协议

  D.用扩展责任保证期

  [答疑编号911100204]

  「答案」A

  「例题5·单选题」建筑工程保险中,对于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保险人(  )

  A.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B.按照保险金额扣除残值后进行赔偿

  C.支付修理费将保险财产修复到受损前的状态

  D.支付修理费将保险财产修复到受损前的状态,赔款中扣除修复中的残值

  [答疑编号911100205]

  「答案」D

  「例题6·单选题」建设单位甲将某工程承包给建筑企业乙建造,丙为该工程监理公司,建筑企业乙为该工程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丙都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

  B.甲、乙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丙不是

  C.乙是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甲、丙都不是

  D.以上选项均不正确

  [答疑编号911100206]

  「答案」A

  「例题7·单选题」工程竣工交付使用1年内,完成了项目决算,该项目的实际总投资达到28000万元。某天在楼内发生火灾,造成了2500万元的损失。火灾的原因是烟蒂引燃地面材料且地面材料的阻燃不符合规范要求所致。以下有关火灾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为(  )。

  A.保险人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B.保险人应按2500/28000的比例赔偿

  C.保证期内的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予赔偿

  D.由于火灾是由烟蒂引燃地面材料且地面材料的阻燃不符合规范要求所致,属因原材料缺陷造成其它保险财产损失,保险人应予理赔

  [答疑编号911100207]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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