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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考试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标底的作用应从两个方面理解,一种是标底参与评标;另一种标底不参与评标。
1.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2)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施工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4)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5)现行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
2.标底价格的计算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规定,标底价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工料单价法。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子目,逐项计算出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费用定额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还要加上材料调价和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也就是标底的基础。
(2)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综合单价确定后,再与分部分项工程量相乘汇总,即可得到标底价格。
招标工程的标底价格不能等同于工程预算。编制一个合理、可靠的标底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考虑以下因素:
①标底必须适应目标工期的要求,对提前工期有所反映。
②标底必须适应招标方的质量要求,对高于国家验收规范的质量因素有所反映。
③标底必须适应建筑材料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的变化,考虑材料差价因素。
④标底必须合理考虑本招标工程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招标范围等因素。
3.标底价格的组成
(1)标底价格的综合编制说明;
(2)标底价格计算书:
(3)主要材料用量;
(4)标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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