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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1.我国中级经济师考试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掌握的知识点有)
1994年,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按人行的要求开始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即以比例加限额控制的办法,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实行综合管理。
1998年1月1日起,人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增加量管理的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在逐步推行资产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我平衡、比例管理、间接控制”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
2.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指标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具体分为监控性指标和监测性指标两大类。
监控性指标
(1)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
(2)贷款质量指标
(3)单个贷款比例指标
①对同一个借款客户贷款余额/资本余额≤10%
②对同一个借款客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③对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
(4)备付金比率指标 ≥5%
(5)拆借资金比例指标
①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
②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
(6)境外资金运用比例指标 ≤30%
(7)国际商业借款指标 ≤100%
(8)存贷款比例指标
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超过75%
(9)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
(10)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
各项流动性资产余额与各项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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