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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制度
考试目的
初级经济师考试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税收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税制的各项构成要素及其主要内容,税收的主要分类方法,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的主要特点及其几个主要税种的税制内容,"十二五"时期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并能够在此基础上,根据所理解和掌握的有关税收知识,对税收活动作出比较、分析和判断。
考试内容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税收的基本含义,税收的基本特征。
(二)税制要素与税收分类
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加成和减免、违章处理等内容,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零税率和负税率的基本含义。
税收分类:按课税对象、按计税依据、按税收管理权限、按税负能否转嫁、按征税机关分类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三)流转税类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增值税,消费税。
(四)所得税类
所得税主要特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五)财产税类
财产税的特点,车船税。
(六)十二五时期税制改革
十二五时期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政府预算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政府预算的含义、职能、原则和分类,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调整与决算的内容,部门预算的含义、功能内容及其编制方法,并能够在此基础上,
运用所理解和掌握的政府预算知识,对一些基本的政府预算活动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一) 政府预算职能
政府预算的含义,政府预算的职能,政府预算的原则,政府预算的分类。
(二)我国政府预算周期
政府预算周期的含义,我国政府预算编制、预算审查和批准、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等环节的主要内容。
(三)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的含义,部门预算的主要内容,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和方法,编制部门预算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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