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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资产管理业务包括三种: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一)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概念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特点
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
2.具体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
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二)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概念
证券公司通过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种类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而是在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前提下,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特点:
1.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的。
2.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
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
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
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三)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概念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特点
1.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
2.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
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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