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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知识点练习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12/23 09:04:00 字体:

  知识点

  投资银行业务资格

  (1)发行人就下列事项聘请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保荐期限:尽职推荐阶段和持续督导阶段。

主板上市
持续督导期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

  备注:创业板上市,分别延长一年

  (3)保荐责任:对发行人辅导和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发行人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作出必要的承诺。

  (4)掌握保荐机构的资格

  ①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⑤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4人。

  (5)掌握保荐代表人的资格(3年)。

  练习题

  【例1.单选题】证券公司申请保荐机构资格,符合保荐代表人资格条件的从业人员不少于( )。

  A.4名

  B.5名

  C.6名

  D.7名

  【例2.单选题】在修订后的《证券法》实施后,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经营单项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且经营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一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

  A.1亿元,5亿元

  B.2亿元,5亿元

  C.1亿元,10亿元

  D.5亿元,10亿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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