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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重点掌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的一般规定、利润及其分配、公积金的提取。
(1)一般规定: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交所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交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股分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2)利润分配的顺序和原则:按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若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可按股东持有的比例分配(股利分红)。
公积金用途: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增加公司资本。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是资本公积金来源;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主要用于转增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练习题
【例1.单选题】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A.5%
B.10%
C.20%
D.15%
【例2.多选题】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B.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3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C.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B
【正确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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