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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一、考试时间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间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年初统一确定。
2012年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安排:
2012年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CIIA考试时间
序号 | 考试名称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1 | CIIA3月考试 | 2012年1月5日至16日 | 2012年3月10日 | 北京、上海、深圳 |
2 | 第一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2012年1月5日至19日 | 2012年3月24日、25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
3 | 第二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2012年4月11日至26日(延长至5月4日) | 2012年6月16日、17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
4 | CIIA9月考试 | 2012年6月12日至26日 | 2012年9月15日 | 北京、上海、深圳 |
5 | 第三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2012年8月1日至16日 | 2012年9月22、23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
6 | 第四次全国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 2012年10月10日至25日 | 2012年12月1日、2日 | 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苏州、温州、泉州、拉萨等39个城市 |
备注:
1、3月、6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9月、12月全国从业资格考试使用2012年版考试大纲及教材。
2、考试计划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动,以当期公告为准。
3、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保荐人考试、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香港证券及期货从业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考试形式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全国统考、闭卷、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单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其中前十分钟为采像时间)。
三、考试科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投资与分析》和《证券投资基金》共五科。
四、题型及分值
单选题60题,每题0.5分;
多选题40题,每题1分;
判断题60题,每题0.5分;(2009年开始判断题答错不再倒扣分)
合计160道题,试卷总分100分,60分及格。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资格
自2003年起,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向社会及境外人士开放。凡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外人士都可以报名参加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年满 18周岁;
(二)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报名方式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按照要求报名。
七、报名流程
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 → 点击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 申请账号及密码 → 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科目 → 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即可 → 网上确认报名。
准考证在考前一周内自行打印。 参考者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缺一不可。
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流程(1)、个人报名:任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以个人形式报名。
(2)、集体报名:采用集体报名方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法人单位、报名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并由集体统一组织(报名、汇款等)。
八、报名费用
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九、考场纪律
中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纪律
1.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2.考生可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监考人员将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考生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离考场,必须向监考人员申请,且返回考场时必须重新采集考生照片。如遇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判定考生违纪;
3.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凭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4.考生拍照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前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特殊情况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
5.开考20分钟后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6.考试过程中,考生桌面上只放置演算笔、准考证、身份证及草稿用纸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期间未经监考老师允许,考生不得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7.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将手机置于关机状态,如果发现考生有翻看手机的情况,监考老师有权判定为违纪。
8.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9.考生遇到问题应举手示意,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询问。
10.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
11.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将演算草稿纸带出或试图带出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对试题内容有保密的义务。所有考试的试题内容,均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版权所有,考生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十、违纪处理
中国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1、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2、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无效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a)考试期间,交头接耳、互打手势的;
b)考试期间,在考场内外喧哗的;
c)拒不按要求存放物品的;
d)将演算草稿纸带离考场的;
e)考生未经许可擅自中途离开考场的;
f)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3、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a)伪造或涂改准考证的;
b)偷看他人答题,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c)抄袭或试图抄袭带入考场的笔记、书本、纸条的;
d)试图使用通讯及摄录设备的;
e)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f)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g)教唆或组织集体(2人以上)作弊的;
h)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i)侮辱、谩骂或蓄意报复、殴打考场工作人员的;
j)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4、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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