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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环境,现对68名参加2012年第二次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1、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考试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上述人员当场考试成绩、给予禁考一至两年的处理,并将违纪情况记入我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
2、根据《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考试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替考”等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12名从业人员给予注销执业证书,禁考两年,三年不受理其执业证书申请的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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