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考点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考点认定标准。
一、考点的人员配置
考点必须配备考点主考(考点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
考点主考须配备1名,负责考点的全面管理工作。
系统管理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网络,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服务器(包括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管理端、考试端软件。
系统管理员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系统管理员按以下标准配备:100人以下的考点配备1名,100人以上的考点,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系统管理员。
监考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60人以下的考场配备2名,60人以上的考场每增加30人补配备1名。监考人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涵养,熟悉计算机网络,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并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考试端软件。监考人员必须通过盟市以上财政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考点、考场的设置要求
考点、考场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考点应具备无纸化考试要求的场所,按标准设置机房,配置完备计算机考试设备。
2.考点要配备具有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的工作人员,要求计算机技术力量雄厚。
3.考点要求社会公众信誉良好。
4.考点只能在本盟市区域内设置,严禁在本区域外设置考点。考点必须设在旗县级(含旗县级)以上地点。
5.考点必须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考点设置既要相对封闭又要便于考生疏散又可防疫传染病发生。
设置的考场教室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桌椅齐全,考场所配置的考试计算机必须符合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且具有考试监控设备等基本条件。
6.考点布置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考点大门处要有清晰明显的考场示意图或考点平面图;维护考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应有专人负责。
7.考点的考场要保持相对安静,维护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力,提高考点的稳定性。
8.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考培分离制度,即考点和培训点相分离。对日常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的单位,不得确定为考试点。
9.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将考点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以方便社会监督。
三、考点考试使用的设备、网络、软件要求
1.考场服务器
考点应配备性能稳定的考场服务器。
(1)硬件环境
考场服务器要求达到或高于以下配制:
主机:双核CPU;
内存:2G或以上;
硬盘:安装完成后目标盘空间剩余至少5G+5MB*考生人数,保证系统交换区(或虚拟内存文件)所在磁盘拥有足够自由空间,自由空间至少为内存的2倍以上;
网卡:100或1000Mbit/S网卡,支持TCP/IP协议;
集线器:推荐使用100/1000Mbit交换式集线器;
配套硬件:服务器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UPS);
(2)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Server中文版+SP4或Windows 2003服务器版+SP1。
操作系统中必须安装IIS(Internet信息服务)的WWW服务和FTP服务,并且不能用相关功能的软件代替IIS(如不能用有FTP功能的Server-U代替IIS的FTP功能)。
数据库:SQL Server 2000服务器版+SP4。
2.考生考试用计算机
(1)硬件环境
主机:Pentium Ⅳ及以上;
内存:1GB及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2G+本机需要考试的人数*5MB以上;
网卡:100Mbit/S以上网卡,支持TCP/IP协议。
(2)软件环境
考生用计算机考试端必须有IE6.0 浏览器,并且必须通过IE浏览器访问服务器端进行考试。
操作系统:Windows XP Professional;
办公软件:必须完全安装MS OFFICE 2003或WPS OFFICE 2003;
防火墙、杀毒软件:考试过程中请关闭Windows防火墙,关闭杀毒软件或者取消其网页脚本监控功能,防火墙要做好相关规划;
其它工具:卸载网页拦截软件上网助手、3721、百度超级搜霸等;
还原卡:如果客户机使用了还原卡(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卡和软件),请将其取消或设置为手动。
3.网络及机器数量要求
(1)考点应至少配备1台考场服务器;
(2)一个独立考场要求至少具备40台以上可集中安排上机操作的考试用计算机,保证每个考生1台计算机;
(3)每个考场必须配备考试备用计算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4)每个考场要求配备1台监考机;
(5)100人以下的考点应至少配备1台性能稳定的考场服务器和1台备用考场服务器。每超出100人的考点,应增加考场服务器1台。服务器必须具有USB接口;
(6)考场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同一个考场的考试机、监考机、服务器通过局域网互联。
(7)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一台二代身份证识别器。
(8)考场服务器、监控计算机必须连接互联网。
4.管理要求
考点领导及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高度重视考点的工作,认真负责,全力配合,尽力满足考试管理部门对考试考务工作的需要。
考场卫生、温度、环境等要求按标准计算机机房要求。
四、考场监控的设备要求
1.总体要求
(1)每个考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要求具备远程实时场景的监控、监听、远程对话、录像、访问用户的管理等功能;
(3)每个考场必须配备至少三个摄像头,其中2个(前、后各1个)必须具备云台旋转及摄像机变焦功能;
(4)至少配备1台大硬盘计算机进行视频转发及硬盘录像,计算机环境为Window2000/XP等操作系统;
(5)考场必须提供宽带或其它上网环境,并且要求有足够的带宽;
(6)监控软件可对多个考点的考场进行同时监看,可以多人同时监看某一考场;
(7)为使设备全区通用,各考点必须采用相同的设备和软件;
2.主要设备清单
(1)可控一体化摄像机:22倍光学,10倍电子变焦;
(2)全天候室内外球型云台护罩(带解码板):360度全方位旋转;
(3)半球彩色摄像机:自动增益白平衡,超强背光补偿,1/3sony ccd,480线,焦距视现场需求定,含变压器;
(4)远程监控系统:C800-4,可外接1-4个摄像机,录像,拍照,远程监控;
(5)远程集中管理软件:特殊定制,可对各个考场同时进行集中监管;
(6)计算机:主流计算机,大硬盘。
(7)必要配件:232/485转换器,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护套等。
五、考点设置的申报和审批
1.拟申请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的单位要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送书面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申请表》。
2.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本认定标准设置考点,可利用社会资源设置考点,对申报设置考点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筛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评估和审查符合设置条件和标准者的方可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审批。
3.盟市考试管理机构按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签署意见报自治区财政厅。
4.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上报的材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盟市上报的考点进行考查、审批,并将考点审批结果在内蒙古会计网公布。
5.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相关的考试规定,在公布的正式审批考点组织进行考试。凡未被批准的考点,严禁组织考试。对擅自设立考点、考场者,一经发现全部考试作废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要对正式考点建立档案并在考试系统中予以设置,对非正式考点严格禁止其下载考生信息和考试题库。
7.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要对正式考点进行年度审核,根据考点每年各次考试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追踪检查,动态考核,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的考点随时取消其考试的考点资格。
8.自治区财政厅对正式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签发铜牌。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地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考点的认定工作,特制定本考点认定标准。
一、考点的人员配置
考点必须配备考点主考(考点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和监考人员。
考点主考须配备1名,负责考点的全面管理工作。
系统管理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网络,熟悉并能维护计算机服务器(包括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管理端、考试端软件。
系统管理员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系统管理员按以下标准配备:100人以下的考点配备1名,100人以上的考点,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系统管理员。
监考人员按以下标准配备:60人以下的考场配备2名,60人以上的考场每增加30人补配备1名。监考人员要求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涵养,熟悉计算机网络,熟悉计算机操作系统,并能熟练操作内蒙古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考试端软件。监考人员必须通过盟市以上财政部门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考点、考场的设置要求
考点、考场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
1.考点应具备无纸化考试要求的场所,按标准设置机房,配置完备计算机考试设备。
2.考点要配备具有熟练掌握计算机基础的工作人员,要求计算机技术力量雄厚。
3.考点要求社会公众信誉良好。
4.考点只能在本盟市区域内设置,严禁在本区域外设置考点。考点必须设在旗县级(含旗县级)以上地点。
5.考点必须具备良好的考试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考点设置既要相对封闭又要便于考生疏散又可防疫传染病发生。
设置的考场教室应通风良好、光线充足、桌椅齐全,考场所配置的考试计算机必须符合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且具有考试监控设备等基本条件。
6.考点布置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考点大门处要有清晰明显的考场示意图或考点平面图;维护考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应有专人负责。
7.考点的考场要保持相对安静,维护考生参加考试的权力,提高考点的稳定性。
8.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考培分离制度,即考点和培训点相分离。对日常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的单位,不得确定为考试点。
9.各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将考点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以方便社会监督。
三、考点考试使用的设备、网络、软件要求
1.考场服务器
考点应配备性能稳定的考场服务器。
(1)硬件环境
考场服务器要求达到或高于以下配制:
主机:双核CPU;
内存:2G或以上;
硬盘:安装完成后目标盘空间剩余至少5G+5MB*考生人数,保证系统交换区(或虚拟内存文件)所在磁盘拥有足够自由空间,自由空间至少为内存的2倍以上;
网卡:100或1000Mbit/S网卡,支持TCP/IP协议;
集线器:推荐使用100/1000Mbit交换式集线器;
配套硬件:服务器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UPS);
(2)软件环境
操作系统:Windows 2000 Server中文版+SP4或Windows 2003服务器版+SP1。
操作系统中必须安装IIS(Internet信息服务)的WWW服务和FTP服务,并且不能用相关功能的软件代替IIS(如不能用有FTP功能的Server-U代替IIS的FTP功能)。
数据库:SQL Server 2000服务器版+SP4。
2.考生考试用计算机
(1)硬件环境
主机:Pentium Ⅳ及以上;
内存:1GB及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2G+本机需要考试的人数*5MB以上;
网卡:100Mbit/S以上网卡,支持TCP/IP协议。
(2)软件环境
考生用计算机考试端必须有IE6.0 浏览器,并且必须通过IE浏览器访问服务器端进行考试。
操作系统:Windows XP Professional;
办公软件:必须完全安装MS OFFICE 2003或WPS OFFICE 2003;
防火墙、杀毒软件:考试过程中请关闭Windows防火墙,关闭杀毒软件或者取消其网页脚本监控功能,防火墙要做好相关规划;
其它工具:卸载网页拦截软件上网助手、3721、百度超级搜霸等;
还原卡:如果客户机使用了还原卡(或其他具有相同功能的卡和软件),请将其取消或设置为手动。
3.网络及机器数量要求
(1)考点应至少配备1台考场服务器;
(2)一个独立考场要求至少具备40台以上可集中安排上机操作的考试用计算机,保证每个考生1台计算机;
(3)每个考场必须配备考试备用计算机,数量为考试机数量的10%;
(4)每个考场要求配备1台监考机;
(5)100人以下的考点应至少配备1台性能稳定的考场服务器和1台备用考场服务器。每超出100人的考点,应增加考场服务器1台。服务器必须具有USB接口;
(6)考场必须是基于静态IP的TCP/IP协议的局域网,同一个考场的考试机、监考机、服务器通过局域网互联。
(7)每个考场必须配备一台二代身份证识别器。
(8)考场服务器、监控计算机必须连接互联网。
4.管理要求
考点领导及考试工作人员要求高度重视考点的工作,认真负责,全力配合,尽力满足考试管理部门对考试考务工作的需要。
考场卫生、温度、环境等要求按标准计算机机房要求。
四、考场监控的设备要求
1.总体要求
(1)每个考场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要求具备远程实时场景的监控、监听、远程对话、录像、访问用户的管理等功能;
(3)每个考场必须配备至少三个摄像头,其中2个(前、后各1个)必须具备云台旋转及摄像机变焦功能;
(4)至少配备1台大硬盘计算机进行视频转发及硬盘录像,计算机环境为Window2000/XP等操作系统;
(5)考场必须提供宽带或其它上网环境,并且要求有足够的带宽;
(6)监控软件可对多个考点的考场进行同时监看,可以多人同时监看某一考场;
(7)为使设备全区通用,各考点必须采用相同的设备和软件;
2.主要设备清单
(1)可控一体化摄像机:22倍光学,10倍电子变焦;
(2)全天候室内外球型云台护罩(带解码板):360度全方位旋转;
(3)半球彩色摄像机:自动增益白平衡,超强背光补偿,1/3sony ccd,480线,焦距视现场需求定,含变压器;
(4)远程监控系统:C800-4,可外接1-4个摄像机,录像,拍照,远程监控;
(5)远程集中管理软件:特殊定制,可对各个考场同时进行集中监管;
(6)计算机:主流计算机,大硬盘。
(7)必要配件:232/485转换器,控制线,视频线,电源线,护套等。
五、考点设置的申报和审批
1.拟申请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的单位要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送书面申请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申请表》。
2.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本认定标准设置考点,可利用社会资源设置考点,对申报设置考点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综合评估、认真筛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评估和审查符合设置条件和标准者的方可上报自治区财政厅进行审批。
3.盟市考试管理机构按本标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签署意见报自治区财政厅。
4.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上报的材料,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盟市上报的考点进行考查、审批,并将考点审批结果在内蒙古会计网公布。
5.各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相关的考试规定,在公布的正式审批考点组织进行考试。凡未被批准的考点,严禁组织考试。对擅自设立考点、考场者,一经发现全部考试作废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6.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要对正式考点建立档案并在考试系统中予以设置,对非正式考点严格禁止其下载考生信息和考试题库。
7.自治区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要对正式考点进行年度审核,根据考点每年各次考试目标完成情况和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追踪检查,动态考核,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的考点随时取消其考试的考点资格。
8.自治区财政厅对正式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签发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