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下半年肇庆市城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肇庆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以及《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0〕5号)的有关规定,肇庆市城区(包括高要市、端州区、鼎湖区)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模式,从11月份开始安排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08〕9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一)考试科目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指《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不定期无纸化考试,可随时报考,通过后取得《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第二类是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两科同时通过后取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二)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从11月份开始安排无纸化考试。市直、高要、端州、鼎湖的考生统一安排在肇庆市干部学校考试(考点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四楼)。
(二)《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考试。市直单位考生考试地点:肇庆市会计技能职业培训学校(地址:古塔中路16号三楼)。高要、端州、鼎湖的考生在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并安排考试。
三、考试收费
按省、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收费每科65元。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省、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以各种名目向报名考生收取规定标准以外的其他费用。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包括: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无纸化考试题型
(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二)《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综合题(注:综合题的答题形式为填空)。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按属地原则进行。
1、市直单位或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的报考人员,到肇庆市财政局1楼会计服务大厅报名(地址:城东新区信安路92区,电话:0758-2229343)。
市直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原则上采用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由各大中专院校集中汇总资料后,到肇庆市财政局1楼会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地址:城东新区信安路92区,电话:0758-2229343)。
2、高要、端州和鼎湖的报考人员请到当地财政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端州区财政局地址:肇庆市蓓蕾北路11号,咨询电话:0758-2732694;鼎湖区财政局地址:鼎湖坑口新港路1号,咨询电话:0758-2621746;高要市财政局地址:高要市府前大街17号之二,咨询电话:0758-8399268)。
3、报考人员没有工作单位的,到生活所在地财政部门报名;没有工作单位及持异地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暂住证(居住证)签发地所属财政部门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不得使用贴纸相片)。
3、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1份。
4、符合免考《会计基础》条件的考生必须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学校开具的证明不得作为免试依据。
5、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报考者个人的原因,填写报名时的资料有误,导致不能进入考场考试的,后果自负;报名时,考生必须保证服从考试时间安排。考试结束,如考试成绩合格,但报名记录资料与考试者身份证不符的,成绩自动作废。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校集体报名的,除由考生本人填写《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附件一)外,学校还应编制《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生情况表》(附件二),报送考生数据按附件三要求执行。
(四)报考人员应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中介机构、各类培训学校等非指定报名点报名的,出现任何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通过自学参加考试,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强制要求考生参加考前培训。
七、考试用书
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用书,使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版)18元/本、《会计基础》(第三版)18元/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第四版)21元/本。由考生自愿在报名点购买。
八、合格证发放
(一)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同时合格获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二)具备免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
(三)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考试成绩现场显示),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市财政局1楼会计服务大厅(城东新区信安路92区)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端州、鼎湖、高要的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九、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取得《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连同《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者珠算五级)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原件2份)(可到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2、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卡(原件1份)(可到市会计服务大厅领取);3、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4、《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6、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照3张(不得使用贴纸相片)。
请注意:符合免试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当日,所持成绩合格证明和会计类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同时满足不超过2年的条件。
附件:
1、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
2、肇庆市2010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考生情况表
3、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报送考生数据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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