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切换地区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会计从业 > 辽宁会计从业 > 报名 > 正文

辽宁沈阳市第2次增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场次公告

2010-10-03 13:38  来源: 沈阳市财政局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内容摘要: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第2次加考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考试地点为沈阳理工大学综合楼,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

关于增加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场次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次加考)

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应考考生:

  截至2010年9月中旬,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日期已安排到2011年5月份,报考人数达8000余人。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我中心将分时段增加考试场次,以缓解我市考试压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时间及科目(第2次加考)

  考试地点:沈阳理工大学综合楼(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8日 13:00—14:30 初级会计电算化

  14:35—16:05 会计基础

  16:10—17:10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二、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考试且考试日期安排在2010年11月1日(含11月1日)之后的考生可以申请调整考试日期,参加本次加考。

  三、办理时间、办法及要件

  (一)办理时间

  申请办理的时间为2010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考场座位有限(约200人),额满为止。

  (二)办理要件和地点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2张准考证(准考证为从网上下载的原考试时间准考证)到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8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已办理调整考试日期手续的考生,请于2010年10月16日登录“沈阳市财政局网站”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1.申请调整考试日期的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不予以办理。

  2.办理调整考试日期手续后,请按调整后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原来安排的考试时间自动作废。

  3.已报名参加考试且考试日期安排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的考生不能申请调整,按照原定日期到会计中心考试。

  4.不申请调整考试日期的考生按原来安排的日期到会计中心参加考试。

沈阳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肖肖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立即选课 >>

VIP折扣:您在网校累计消费2000元,购课享9折;累计消费5000元,购课享8折;累计消费10000元,购课享7折。

辅导班次 班次介绍 购买
精品通关班 智能课件个性化辅导,系统学习高效备考!
三科联报含无纸化模拟系统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购买 >
零基础上岗训练营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0元学会计基础知识(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详情 >

移动班 移动学习,随时随地!
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报会计基础知识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购买 >
会计从业免费试听
其他考试
更多 >
会 搜
会计基础知识免费试听
了解课程 >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
网校介绍 >

会计基础知识、实操、就业,一站式服务;
实务课程、3D实训、真账实训相结合。
涵盖课程:
会计基础知识辅导(会计从业)
实务课程:出纳岗位技能、会计核算真账实训等36门
岗位实训:3D模拟实训、实操用品大礼盒、职业能力测评
就业指导:名师一对一指导简历、面试技巧、商务能力等
推荐就业:与名企合作,直推上岗,就业不成功退款

权威师资阵容,经典班次科学搭配;
智能课件科学高效,移动课堂随学随练。

超值套餐:
单科:360元 三科联报:680元
三科联报含课程+无纸化+电子教材+职业规划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在辅导期内,可不限时间、次数重复点播学习!

属于手机/平板电脑的专属课程;
以知识点为单位,每10分钟一个讲座。

超值套餐:
移动班:100元/科 移动班三科:200元
报会计基础知识学习网上辅导,再购同科目移动班课程,享七折优惠。

学习期限:
自听课权限开通之日起反复点播学习,可享受长达六个月的学习期!

辅导书
更多 >
做题
每日一练免费练习 >
按章练习免费练习 >
模拟试题免费测试 >
机考系统免费测试 >
网校题库免费下载 >
热点资讯
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