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全市会计从业人员:
为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统一在 “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时间
2011年1月1日起,“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个人先在指定网站上申请,再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财政部门审核换证。
个人网上申请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对尚未办理证件更换的会计从业人员,暂停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跨地区调转等相关事宜。
2012年7月1日前未换发证书,“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再保留档案信息。
三、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统一采用身份证号(第二代身份证件)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四、信息采集及证书更换流程
(网上申报→到指定地点→财政部门审核→收回老证换发新证)
1、换证申请:
凡持有2010年底前市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原“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必须有记载),登录“安徽省会计网”(网址http://218.22.1.72/ahkj或http://www.ahkj.gov.cn)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申请更换证书,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换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中登记继续教育情况的会计人员携带);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6)学历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换证地点:
个人: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财政窗口(工作时间:9:00~17:00)。
单位:市财政局会考办(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4、换证费用:
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不收取费用。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证书更换申请。
2、2011年上线运行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开放,将逐步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系统相衔接。今后,凡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在该系统将无法查找本人信息,也将影响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相关事宜。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及时申请更换新证。
3、各主管部门及单位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10人以上的,在2011年3月30日前以部门(单位)的名义将人数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2364173),以便安排时间统一进行换证办理;10人以下的由会计人员自行到财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55-2364173(会计科)、0555-2364103(会考办)、0555-2365745(财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马鞍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各有关单位及全市会计从业人员:
为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础数据信息,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统一在 “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全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
二、信息采集方式和时间
2011年1月1日起,“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个人先在指定网站上申请,再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财政部门审核换证。
个人网上申请时间: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对尚未办理证件更换的会计从业人员,暂停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跨地区调转等相关事宜。
2012年7月1日前未换发证书,“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不再保留档案信息。
三、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统一采用身份证号(第二代身份证件)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唯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四、信息采集及证书更换流程
(网上申报→到指定地点→财政部门审核→收回老证换发新证)
1、换证申请:
凡持有2010年底前市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原“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必须有记载),登录“安徽省会计网”(网址http://218.22.1.72/ahkj或http://www.ahkj.gov.cn)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申请更换证书,打印《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换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中登记继续教育情况的会计人员携带);
(5)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
(6)学历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持证期间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励材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换证地点:
个人: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财政窗口(工作时间:9:00~17:00)。
单位:市财政局会考办(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4、换证费用:
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证书换发不收取费用。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个人信息更新和证书更换申请。
2、2011年上线运行的“安徽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面向社会开放,将逐步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系统相衔接。今后,凡未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换证的会计从业人员,在该系统将无法查找本人信息,也将影响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高级会计师评审等相关事宜。各主管部门及单位要督促指导本单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及时申请更换新证。
3、各主管部门及单位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数10人以上的,在2011年3月30日前以部门(单位)的名义将人数等相关资料上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2364173),以便安排时间统一进行换证办理;10人以下的由会计人员自行到财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0555-2364173(会计科)、0555-2364103(会考办)、0555-2365745(财政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马鞍山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