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网上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省财政厅冀财会〔2010〕48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政策性强,点多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按照规定时间(明年第一季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式和内容
为更好地和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应把握采集人员重点范围:属地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会计人员,及社会上未上岗住在当地的持证人员,组织他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中所列信息准确完整填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具体内容见附表。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方式,即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http://121.28.1342.53/xxcjxt/)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后,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经确认后,基本信息进入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采集工作。
三、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11年1月1日—3月31日为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在采集时间内,全市停止一切省内、省外调转工作,此前已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的持证人员,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分两个步骤进行,即2010年1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月份至3月份为信息采集阶段,共3个月的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前期宣传。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及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印刷宣传单,在社区张贴宣传广告等方法,告知广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网址和具体要求。对持证的会计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或部门可以进行预约式服务,重点通知,上门服务。
2、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长,各县、区财政局负责会计工作的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要求使用专用计算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培训学习。做好全市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使各县、区会计科(股)人员都能熟练操作新版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处准备在12月下旬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设备调试。做好相关设备和网络的调试等工作。对二代身份证辨别仪和指纹识别仪,以及摄像头等设备都与计算机联结在一起,调试接通。未准备摄像头的单位请尽快购买。电子相片要求,一寸免冠照片,电子文件格式JPG,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
(二)信息采集阶段
1、各单位都、要准确、及时确认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核对广大会计人员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对携带的相关证件、学历及照片等进行核实,力求准确无误。
2、继续使用会计证报名时的设备,做好会计人员照片和指纹的采集工作。
3、准确指导、引导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确认。根据信息确认进展情况,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确认,确保所有持证人员人员都能得到信息确认。
四、建立问题反馈和应急机制
各县、区财政局及会计服务中心要设置热线电话,公布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址,及时反馈信息采集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应急预案,处理好突发事件和集体事件,保证按时完成好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网上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跨省调转平台,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和省财政厅冀财会〔2010〕48号文件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政策性强,点多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关系到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按照规定时间(明年第一季度)保质、保量地完成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式和内容
为更好地和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应把握采集人员重点范围:属地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会计人员,及社会上未上岗住在当地的持证人员,组织他们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中所列信息准确完整填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具体内容见附表。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方式,即会计人员可以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http://121.28.1342.53/xxcjxt/)在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后,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到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照片和指纹信息。经确认后,基本信息进入新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完成采集工作。
三、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11年1月1日—3月31日为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在采集时间内,全市停止一切省内、省外调转工作,此前已办理调出手续且在有效期的持证人员,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计划分两个步骤进行,即2010年12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1月份至3月份为信息采集阶段,共3个月的时间。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前期宣传。各县、区财政局会计科(股)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及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印刷宣传单,在社区张贴宣传广告等方法,告知广大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网址和具体要求。对持证的会计人员比较集中的单位或部门可以进行预约式服务,重点通知,上门服务。
2、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长,各县、区财政局负责会计工作的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要求使用专用计算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3、培训学习。做好全市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为使各县、区会计科(股)人员都能熟练操作新版会计管理系统,会计处准备在12月下旬对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4、设备调试。做好相关设备和网络的调试等工作。对二代身份证辨别仪和指纹识别仪,以及摄像头等设备都与计算机联结在一起,调试接通。未准备摄像头的单位请尽快购买。电子相片要求,一寸免冠照片,电子文件格式JPG,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
(二)信息采集阶段
1、各单位都、要准确、及时确认会计人员的基本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核对广大会计人员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对携带的相关证件、学历及照片等进行核实,力求准确无误。
2、继续使用会计证报名时的设备,做好会计人员照片和指纹的采集工作。
3、准确指导、引导会计人员完成信息采集、确认。根据信息确认进展情况,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信息确认,确保所有持证人员人员都能得到信息确认。
四、建立问题反馈和应急机制
各县、区财政局及会计服务中心要设置热线电话,公布河北省会计信息网址,及时反馈信息采集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应急预案,处理好突发事件和集体事件,保证按时完成好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