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14号《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开展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我市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对象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每个人员。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我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2011年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三、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内容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工作单位、会计工作岗位情况以及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有关信息资料。
四、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法
本次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分两步进行,先由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本人登录苏州市财政会计之窗网(www.szczkj.suzhou.gov.cn),核对或修改本人基本信息资料,并选择预约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然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我市设杨舍、金港、塘桥、乐余四个审核确认点,详情见附件3),具体操作如下:
1、核对、修改信息,选择确认时间和地点。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首页,点击“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栏目,根据《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内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和修改后,按会计人员便利自己,自愿选择的原则,网上预约时间和地点,然后保存并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会计人员按自己网上预约的确认时间,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无工作单位者个人签字;有单位工作须个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以上才需要)、学位、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办妥后才能确认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用A4复印)等材料,到自己网上预约的确认地点办理信息采集的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操作步骤、要求详见附件2)。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保证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我市信息采集(含数据准备)期间(3月25日至7月31日)暂停所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调转、申领等相关事项(会计继续教育除外)。
五、其他
本次会计信息采集,无论本人会计基本信息有无变动,每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务必要参加本次信息采集活动,凡是本人不上网修改完善本人基本信息和不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后新的信息库就没有该同志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苏财会【2011】14号)
附件2: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附件3:张家港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点
张家港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苏财会[2011]14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精神,推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我厅正在加紧建设全省联网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预计7月正式上线运行。当前,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工作”),以补充、修改、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夯实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信息采集工作是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实施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对实现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鉴于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广大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大力做好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会计人员知道并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基本信息的维护与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内容,结合我省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厅拟定了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标准,由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完整填报。
为切实提高信息采集工作效率,我厅专门设计开发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内含现有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及其单位基本信息),该系统以各地市为单位,安装在外网服务器上。信息采集时,由会计人员登陆网站对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进行修改维护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3)。
各市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精心部署,设计各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开展信息采集。各地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取提供确认时间预约、送服务下基层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现场确认工作,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采集率。
三、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
2011年3月31日为信息基准日。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各市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市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各市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档案号
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财政部要求,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惟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为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决定在全省会计管理系统中引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信息的惟一档案号。更改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和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工作,结合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采集信息期间出现信息丢失等问题,请各市务必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工作。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工作,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承担审核确认工作,并建立有效的档案保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对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待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再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与调入手续。
(四)对以前年度(2005年以后)考试合格人员截止2011年3月31日尚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各市进行集中整理,并于4月底前以EXCLE形式(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年度)上报我厅会计处。
(五)对在本地区审核确认、上报信息工作中,出现审核不严、违规操作行为的,一经发现,我厅将取消其2011年度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的资格。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会计处(联系人:石方,025-83633205)。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2: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要求和确认点地址会计人员需要对本人基本信息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两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维护,具体操作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登陆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首页,点击“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栏目,填写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界面。
(二)、会计人员需要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显示的内容(2011年3月31日基准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可以对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所属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等五项内容进行修改。其他栏目信息不能修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修改姓名的还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修改确认。
2.学历: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中专以上(含中专)的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检查修改相关信息内容,如有变更,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单位的,请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无单位人员、有单位但不在岗人员不填写单位信息。联系方式原则上为本人的手机号码。
5.其他:如有变更,请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上述基本信息检查修改保存后,会计人员按照本人便利、自愿原则确定预约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
(四)、所有会计人员网上信息修改填报完成后,均须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有单位的),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办妥后才能确认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用A4复印)及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预约时间,到自愿选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特别说明:会计人员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附件3:
张家港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点名称 | 现场确认点地址 | 现场确认点电话 | 现场确认点日期 |
杨舍镇 | 市区长安南路75号杨舍镇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馨苑度假村会议中心路对面) | 0512-58138369 | 2011-4-10至2011-6-30 |
金港镇 | 后塍塍南路地税七分局大楼 | 0512-58780073 | 2011-4-10至2011-6-30 |
乐余镇 | 乐余镇乐兴南路22号(市天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大楼底楼,红牡丹宾馆南侧) | 0512-58968985 | 2011-4-10至2011-6-30 |
塘桥镇 | 塘桥镇南京西路67号 塘桥镇个私办大楼 | 0512-58432615 | 2011-4-10至2011-6-30 |
张家港市关于开展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会[2011]14号《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开展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我市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对象
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每个人员。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时间安排
我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2011年6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三、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内容为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工作单位、会计工作岗位情况以及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等有关信息资料。
四、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法
本次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分两步进行,先由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本人登录苏州市财政会计之窗网(www.szczkj.suzhou.gov.cn),核对或修改本人基本信息资料,并选择预约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然后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的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我市设杨舍、金港、塘桥、乐余四个审核确认点,详情见附件3),具体操作如下:
1、核对、修改信息,选择确认时间和地点。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首页,点击“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栏目,根据《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内容,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和修改后,按会计人员便利自己,自愿选择的原则,网上预约时间和地点,然后保存并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2、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会计人员按自己网上预约的确认时间,携带《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无工作单位者个人签字;有单位工作须个人签字和单位盖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专以上才需要)、学位、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办妥后才能确认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用A4复印)等材料,到自己网上预约的确认地点办理信息采集的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操作步骤、要求详见附件2)。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保证本次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我市信息采集(含数据准备)期间(3月25日至7月31日)暂停所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调转、申领等相关事项(会计继续教育除外)。
五、其他
本次会计信息采集,无论本人会计基本信息有无变动,每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都务必要参加本次信息采集活动,凡是本人不上网修改完善本人基本信息和不到现场审核确认的,以后新的信息库就没有该同志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附件1:《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苏财会【2011】14号)
附件2: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附件3:张家港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点
张家港市财政局
二0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采集全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苏财会[2011]14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6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09]13号)精神,推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我厅正在加紧建设全省联网的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预计7月正式上线运行。当前,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开展全省范围内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工作”),以补充、修改、完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夯实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做好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信息采集工作是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建设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顺利实施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提,对实现提高会计人员管理效率、提升会计管理工作水平意义重大。鉴于信息采集工作涉及广大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请各市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大力做好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会计人员知道并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基本信息的维护与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二、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内容,结合我省会计管理工作的需要,我厅拟定了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其所在单位基本信息标准,由会计人员严格按照信息采集要求完整填报。
为切实提高信息采集工作效率,我厅专门设计开发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内含现有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及其单位基本信息),该系统以各地市为单位,安装在外网服务器上。信息采集时,由会计人员登陆网站对其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信息进行修改维护后,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见附件3)。
各市要根据自身实际,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权限,精心部署,设计各种合理有效的方式开展信息采集。各地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取提供确认时间预约、送服务下基层等形式,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现场确认工作,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信息采集率。
三、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
2011年3月31日为信息基准日。为确保数据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从4月1日至7月31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暂停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一切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各市完成信息采集软件安装培训和基准信息上网,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开始采集时间;6月30日前,各市完成现场审核确认工作:7月,各市集中上报采集信息,并完成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调试和上线运行。
四、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单位档案号
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财政部要求,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惟一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为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效率,决定在全省会计管理系统中引入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单位信息的惟一档案号。更改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和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的工作,结合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
五、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采集信息期间出现信息丢失等问题,请各市务必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工作。
(二)各地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工作,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的人员承担审核确认工作,并建立有效的档案保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对截止2011年3月31日已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出但尚未办理调入的会计人员,不参加本次信息采集,待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再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采集与调入手续。
(四)对以前年度(2005年以后)考试合格人员截止2011年3月31日尚未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各市进行集中整理,并于4月底前以EXCLE形式(字段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年度)上报我厅会计处。
(五)对在本地区审核确认、上报信息工作中,出现审核不严、违规操作行为的,一经发现,我厅将取消其2011年度全省会计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的资格。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会计处(联系人:石方,025-83633205)。
江苏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2: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和要求
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操作步骤、要求和确认点地址会计人员需要对本人基本信息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两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维护,具体操作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登陆苏州会计之窗网站(www.szczkj.suzhou.gov.cn),首页,点击“江苏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栏目,填写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和身份证号码(与持有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一致),进入信息采集系统界面。
(二)、会计人员需要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显示的内容(2011年3月31日基准信息),结合本人实际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及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基本信息:可以对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所属国家或地区、有效身份证件类型等五项内容进行修改。其他栏目信息不能修改,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修改姓名的还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修改确认。
2.学历:填写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相关信息,中专以上(含中专)的须携带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3.专业技术资格:检查修改相关信息内容,如有变更,须携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4.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单位的,请输入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信息;无单位人员、有单位但不在岗人员不填写单位信息。联系方式原则上为本人的手机号码。
5.其他:如有变更,请携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到现场进行确认。
(三)、上述基本信息检查修改保存后,会计人员按照本人便利、自愿原则确定预约时间和现场确认地点。
(四)、所有会计人员网上信息修改填报完成后,均须打印《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有单位的),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代身份证(没有二代身份证的需办妥后才能确认采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用A4复印)及前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预约时间,到自愿选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特别说明:会计人员不管本人基本信息是否发生变更,均须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本人身份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单位的),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附件3:
张家港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点
现场确认点名称 | 现场确认点地址 | 现场确认点电话 | 现场确认点日期 |
杨舍镇 | 市区长安南路75号杨舍镇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馨苑度假村会议中心路对面) | 0512-58138369 | 2011-4-10至2011-6-30 |
金港镇 | 后塍塍南路地税七分局大楼 | 0512-58780073 | 2011-4-10至2011-6-30 |
乐余镇 | 乐余镇乐兴南路22号(市天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大楼底楼,红牡丹宾馆南侧) | 0512-58968985 | 2011-4-10至2011-6-30 |
塘桥镇 | 塘桥镇南京西路67号 塘桥镇个私办大楼 | 0512-58432615 | 2011-4-10至201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