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我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的通知
我市自2011年4月12日正式开通“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今后,会计人员所有的从业资格管理事项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申请,打印出申请表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滨海新区本级及新建的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南港工业区的会计人员到开发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手续。
新建的临港工业区、中心商务区、北塘经济区、中心渔港经济区、轻纺经济区的会计人员到塘沽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手续。
服务平台开通后,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办事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对象:没有进行过信息采集的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2007年没有换发的证书;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信息采集,填全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信息表》后即完成了信息采集。
有有效期的证书,必须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未有有效期的证书,先采集,再换发证书,换证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二、证书申请
参加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合格的人员适用本程序;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证书申请,填写从业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按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注明携带的资料到单位(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领证手续,申请人员在《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合格成绩单上的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可以在申请时一并办理上岗注册登记手续。
三、信息变更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信息变更申请,填写需要变更的信息项内容;
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照信息变更申请表上要求携带的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四、注册登记
已经领取会计从业证书,但尚未注册的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没有注册日期)适用本程序;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上岗注册申请,填写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然后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申请表》;
携带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
从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的“下载地带”下载“接收函(2011版)”,由外省市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证书调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申请表》;
携带申请表、接收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签发机关办理调出手续。
六、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外省市证书调入申请,填写基本信息,打印出《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表》,申请人员签字;
上传申请表、学历证书、我市单位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书的扫描电子文档,提交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通知单,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七、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先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后再进入换发证书,填写《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
持证人员携带换发申请表和单位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
关于开通我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的通知
我市自2011年4月12日正式开通“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今后,会计人员所有的从业资格管理事项均须通过该平台进行申请,打印出申请表后,按照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区、县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滨海新区本级及新建的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滨海旅游区、南港工业区的会计人员到开发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手续。
新建的临港工业区、中心商务区、北塘经济区、中心渔港经济区、轻纺经济区的会计人员到塘沽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手续。
服务平台开通后,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办事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对象:没有进行过信息采集的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包括2007年没有换发的证书;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信息采集,填全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表信息表》后即完成了信息采集。
有有效期的证书,必须信息采集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未有有效期的证书,先采集,再换发证书,换证后方可进行其他从业资格管理事项。
二、证书申请
参加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并合格的人员适用本程序;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证书申请,填写从业基本信息,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按照《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上注明携带的资料到单位(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领证手续,申请人员在《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合格成绩单上的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可以在申请时一并办理上岗注册登记手续。
三、信息变更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信息变更申请,填写需要变更的信息项内容;
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照信息变更申请表上要求携带的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四、注册登记
已经领取会计从业证书,但尚未注册的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没有注册日期)适用本程序;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上岗注册申请,填写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然后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申请表》;
携带申请表(经单位盖章)、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
从天津会计(www.tjkj.gov.cn)网站的“下载地带”下载“接收函(2011版)”,由外省市工作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证书调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打印出《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出申请表》;
携带申请表、接收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签发机关办理调出手续。
六、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
登陆“天津市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平台”点击外省市证书调入申请,填写基本信息,打印出《外省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申请表》,申请人员签字;
上传申请表、学历证书、我市单位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书的扫描电子文档,提交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通知单,到营业执照上注明的单位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
七、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先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后再进入换发证书,填写《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
持证人员携带换发申请表和单位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