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新办、调转、遗失补办、信息变更、注册业务
办理对象:①在昌省属、市属高校的在校生;②就职于市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者;③由南昌市或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员工;④户口在红谷滩新区的居民。
办理机构: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办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建设大厦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电话:0791-83987535(会计证考试、会计证继续教育及年检请咨询会计处0791-83986376)
受理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需提交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新办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申请表》,必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2010年以后(含2010年)通过考试的不需要提供);
(3)《江西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免试资格的须出示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7)在校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加盖院系对外公章)。
注:①所有复印件均需以A4纸提供;
②2005年至2009年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照片电子版(像素宽114*高156、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
③如有珠算等级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内标注;
④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入
(1)调出地会计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4)调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调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校生证明原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2011年9月30日以前且未通过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转入我省的人员,须进行函证及提供近期电子照片(像素宽114*高156、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
②如会计电算化等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学历等发生了变更,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会计信息的变更。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出
(1)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3)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调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原件;
(4)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遗失补办
(1)个人遗失补办申请;
(2)在南昌市公开发行且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信息变更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相关基础信息变更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号及姓名变更需出具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南昌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新办、调转、遗失补办、信息变更、注册业务
办理对象:①在昌省属、市属高校的在校生;②就职于市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者;③由南昌市或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的企业的员工;④户口在红谷滩新区的居民。
办理机构:南昌市财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
办理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建设大厦内)
办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电话:0791-83987535(会计证考试、会计证继续教育及年检请咨询会计处0791-83986376)
受理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需提交材料: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新办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申请表》,必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江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2010年以后(含2010年)通过考试的不需要提供);
(3)《江西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备免试资格的须出示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提供身份证原件);
(5)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6)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7)在校学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加盖院系对外公章)。
注:①所有复印件均需以A4纸提供;
②2005年至2009年通过从业资格考试人员,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照片电子版(像素宽114*高156、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
③如有珠算等级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便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内标注;
④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入
(1)调出地会计管理部门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4)调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调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校生证明原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①2011年9月30日以前且未通过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转入我省的人员,须进行函证及提供近期电子照片(像素宽114*高156、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
②如会计电算化等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学历等发生了变更,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便进行会计信息的变更。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调出
(1)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
(3)调入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调令、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原件;
(4)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出具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遗失补办
(1)个人遗失补办申请;
(2)在南昌市公开发行且刊登挂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信息变更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及其相关基础信息变更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号及姓名变更需出具公安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
(1)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一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劳动合同或聘书、人事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