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镇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的通知
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镇江考区的考试已经全部结束,现将考生查询成绩时间、方法及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公布如下:
一、查询时间及方法:
镇江考区考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全省考试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发文进行公布,同时将合格人员信息导入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可从2013年1月4日起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点击“分数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成绩,如“是否全科合格”显示为“是”,则表示已经通过本年度的从业资格考试。
二、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一)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自2013年1月4日起登录镇江财政局网站(网址同上),点击“材料下载”,选择“《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工作单位并且从事会计工作的需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选择“《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4.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不从事会计工作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如从事会计工作请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在镇江考区考试合格人员可在江苏省范围内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镇江市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点如下:
市直办理点: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24C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
电话:0511-88983042
京口办理点:京口区会计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环球大厦六楼
电话:0511-85035437
润州办理点:润州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
地址:镇江市朱方路212号
电话:0511-85631268
丹徒办理点: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徒新区爱民路156号财政大楼206室
电话:0511-88992002
新区办理点:镇江新区财政局企业科(1323室)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金港大道98号
电话:0511-83176526
丹阳办理点: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阳市行政中心C4058
电话:0511-86519057
句容办理点: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大厅
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16号
电话:0511-87264654
扬中办理点: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扬中市明珠大道509号
电话:0511-88321574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参加年度继续教育。2013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当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报名流程见当年网站通知。
2、取得会计从业证后,如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变更时,请及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见镇江市财政局网站“材料下载”中的《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2年镇江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的通知
2012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镇江考区的考试已经全部结束,现将考生查询成绩时间、方法及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公布如下:
一、查询时间及方法:
镇江考区考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全省考试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发文进行公布,同时将合格人员信息导入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考生可从2013年1月4日起登录镇江市财政局网站(http://czj.zhenjiang.gov.cn),点击“分数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成绩,如“是否全科合格”显示为“是”,则表示已经通过本年度的从业资格考试。
二、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流程:
(一)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生自2013年1月4日起登录镇江财政局网站(网址同上),点击“材料下载”,选择“《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工作单位并且从事会计工作的需同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选择“《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下载并打印一式两份填写相关信息。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
4.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不从事会计工作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如从事会计工作请到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在镇江考区考试合格人员可在江苏省范围内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镇江市会计从业资格业务办理点如下:
市直办理点: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24C
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3号
电话:0511-88983042
京口办理点:京口区会计服务中心
地址:镇江市南门大街环球大厦六楼
电话:0511-85035437
润州办理点:润州区财政局国资企财科
地址:镇江市朱方路212号
电话:0511-85631268
丹徒办理点: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徒新区爱民路156号财政大楼206室
电话:0511-88992002
新区办理点:镇江新区财政局企业科(1323室)
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金港大道98号
电话:0511-83176526
丹阳办理点: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丹阳市行政中心C4058
电话:0511-86519057
句容办理点: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一楼大厅
地址:句容市华阳东路16号
电话:0511-87264654
扬中办理点: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地址:扬中市明珠大道509号
电话:0511-88321574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员应当参加年度继续教育。2013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当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体报名流程见当年网站通知。
2、取得会计从业证后,如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变更时,请及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见镇江市财政局网站“材料下载”中的《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