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公布和领证须知
2012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今起正式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成绩。应试人员可于即日起,通过常熟财政网(http://www.cscz.gov.cn)[点击这里进入查询界面]查询本人成绩。
2、根据苏财会【2012】40号文件,现将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
会计基础:6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
珠算五级:合格。
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或者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设成绩合格通知单,考试合格成绩全省范围内有效,本省考试合格者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注册。外省考试合格者仍在考试地所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然后根据本人意愿随时调转。
4、常熟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或注册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3号(财政窗口)。
办理时间:由于省资格证书尚未印刷完成并发至常熟,初步预计2013年1月10日开始领证,如果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工作时间:每周星期一至周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
下午:12:30——16:30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需提供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如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注:工作单位必须是常熟本地区);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常熟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备注: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
项目备注:有工作单位的(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无效。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可从常熟财政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cscz.gov.cn)
常熟市财政局
2012/12/20
常熟市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成绩公布和领证须知
2012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今起正式公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方便应试人员查询成绩。应试人员可于即日起,通过常熟财政网(http://www.cscz.gov.cn)[点击这里进入查询界面]查询本人成绩。
2、根据苏财会【2012】40号文件,现将2012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分;
会计基础:60分;
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
珠算五级:合格。
同时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合格的普通类考生;或者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的免试类考生,方可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3、本次考试不设成绩合格通知单,考试合格成绩全省范围内有效,本省考试合格者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注册。外省考试合格者仍在考试地所在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然后根据本人意愿随时调转。
4、常熟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申请或注册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常熟市海虞北路4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53号(财政窗口)。
办理时间:由于省资格证书尚未印刷完成并发至常熟,初步预计2013年1月10日开始领证,如果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工作时间:每周星期一至周六。星期日正常休息。
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 8:30——11:30
下午:12:30——16:30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注册需提供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如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注:工作单位必须是常熟本地区);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常熟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备注: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
项目备注:有工作单位的(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无效。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可从常熟财政网的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cscz.gov.cn)
常熟市财政局
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