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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税收征管

2013-06-07 08:4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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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充分备考,从论坛整理了一些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祝愿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税收征管

  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法律责任等几个部分的内容。(2006年考题)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的范围

  1、扣缴义务人应当在发生扣缴义务时,到税务机关申报登记,领取扣缴税款凭证

  2、国家机关、个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商贩不用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种类

  1、开业登记

  (1)法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税务登记

  A、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其他除国家机关和个人,自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2007年考题)

  B、比照开业登记的几种情况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开业税务登记的内容

  (3)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应在30日内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

  (4)税务登记机关和主管机关

  税务机关对合法的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税务登记证每年年审一次,每3年换证一次。

  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并且登报说明。

  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换证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2、变更登记

  A、变更登记的范围(选择题)

  (1)改变名称;

  (2)改变法定代表人;

  (3)改变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

  (4)改变住所和经营地点(不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要办理注销登记);

  (5)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6)增减注册资金(资本);

  (7)改变隶属关系;

  (8)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9)改变或增减银行账号。

  B、变更登记的时间要求

  (1)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007年案例分析)

  (2)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基本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4)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税务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C、变更税务登记的程序、方法

  3、停业、复业登记

  ①停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②纳税人停业期满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同恢复营业。

  ③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也要申报纳税。

  4、注销登记

  (1)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选择题)

  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而被撤 销;企业资不抵债而破产;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

  A、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在30日内向迁达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1、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日。(2005年单选题)

  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期满1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三)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应当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税款。

  (四)法律责任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税务登记等,有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2000到1万元的罚款。

  3、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到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到5万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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