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省直和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8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9年3月29日9:00~11:00。
二、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医古文和古汉语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全国统考,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需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为全省统考,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三、报考的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与去年相同。
四、我市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12日。
报名地点:市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电话:0736-7257199)。
报名时须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信息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反面),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在报名时要注意审查《居民身份证》的真伪,确保报考人员身份真实和参考时证件合法有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凡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
六、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携带户口本以及其它证明者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常德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常人函[2008]45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省直和中央在常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8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09年3月29日9:00~11:00。
二、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医古文和古汉语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全国统考,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需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为全省统考,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三、报考的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与去年相同。
四、我市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12日。
报名地点:市政务中心五楼市人事局窗口(电话:0736-7257199)。
报名时须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信息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反面),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在报名时要注意审查《居民身份证》的真伪,确保报考人员身份真实和参考时证件合法有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凡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人事编制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2]281号)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
六、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携带户口本以及其它证明者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常德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