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
市直(含四城区)、省直和中央在衡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至18日,由单位统一组织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先送衡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报名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详细情况请查阅《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通知》文件。
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衡人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省直及中央在衡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8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医古文和古汉语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全国统考,医古文和古汉语为全省统考。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代码表如下:
考试类别代码
81、职称外语等级(含医古文、古汉语)
级别代码
1、A类正高申报人员
2、B类副高申报人员
3、C类中级申报人员
专业(语种)代码
01英语-综合 07德语
02英语-理工 08法语
03英语-卫生 09西班牙语
05日语 10医古文
06俄语 11古汉语
四、英语各专业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请提醒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五、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 日。各县市及南岳区在报名时,要对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数码照相,报名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市直(含四城区)、省直和中央在衡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6 日至18日,由单位统一组织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先送衡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报名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报名时须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反面)、报考人员名册各一份,以及报考人员数码彩色照片文件(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30KB以内)。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注意审查报名者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和有效期限,确保报考人员身份真实和参考时证件合法有效。根据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凡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要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数码照相费20.00元(含上缴人事部、省人事考试院管理费)。
七、各县市及南岳区务必于2009年12 月19日前将考试报名表、信息卡、数码彩色照片文件、报考人员名册和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3),报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八、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携带户口本以及其它证明者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九、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将有关精神迅速通知到所属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确保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如期报名参加考试。
十、为方便应考人员,减少中间环节,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实行网上征订发行,也可委托报名点征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请各单位及时告知应考人员。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09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报名的通知
市直(含四城区)、省直和中央在衡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至18日,由单位统一组织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先送衡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报名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详细情况请查阅《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通知》文件。
关于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衡人发〔2008〕19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省直及中央在衡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8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为2009年3月29日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A、B、C 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医古文和古汉语不分类别,只分A、B、C 三个级别。其中:英语(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为全国统考,医古文和古汉语为全省统考。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报名信息项代码及其填涂、填写方法和要求均不变,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代码表如下:
考试类别代码
81、职称外语等级(含医古文、古汉语)
级别代码
1、A类正高申报人员
2、B类副高申报人员
3、C类中级申报人员
专业(语种)代码
01英语-综合 07德语
02英语-理工 08法语
03英语-卫生 09西班牙语
05日语 10医古文
06俄语 11古汉语
四、英语各专业类别、级别和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各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请提醒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医古文和古汉语全部为主观题,在试卷上作答。
五、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19 日。各县市及南岳区在报名时,要对报考人员采取现场数码照相,报名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市直(含四城区)、省直和中央在衡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6 日至18日,由单位统一组织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先送衡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报名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报名时须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反面)、报考人员名册各一份,以及报考人员数码彩色照片文件(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不超过10-30KB以内)。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注意审查报名者的《居民身份证》的真伪和有效期限,确保报考人员身份真实和参考时证件合法有效。根据人事部和省人事厅有关规定,凡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人员,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各级人事部门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把关,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并参加考试的要取消其考试成绩。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需交纳报名考务费49元、数码照相费20.00元(含上缴人事部、省人事考试院管理费)。
七、各县市及南岳区务必于2009年12 月19日前将考试报名表、信息卡、数码彩色照片文件、报考人员名册和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3),报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八、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者不得进入考场(携带户口本以及其它证明者均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外语类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此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九、各级人事部门要及时将有关精神迅速通知到所属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确保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能如期报名参加考试。
十、为方便应考人员,减少中间环节,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实行网上征订发行,也可委托报名点征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购书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请各单位及时告知应考人员。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部《关于加强职称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人发[2000]85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