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考〔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
二、报名工作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9时~12月9日16时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
3.报名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如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本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4.信息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中国移动”的号码,因证书是按地区分发,六县(市)考生工作单位一定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如“如东县××小学”、“××公司(通州区)”。
5.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12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6.准考证领取。考生请于2010年3月下旬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三、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 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1.凡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或江苏省职称外语高级合格证书者,不需要再报名参加考试。 2.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
四、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五、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 3个级别。
六、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考试大纲与复习教材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二)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三)郑重提醒: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版外语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识别。
(四)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采用网上征订方式,具体办法是: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网,联系电话:024-23964455。
八、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人考〔2009〕37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简称“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定于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考点地址见准考证。
二、报名工作
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9时~12月9日16时
2.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
3.报名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精神,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每人5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如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本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领取。
4.信息填写: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为便于短信通知领取合格证书,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中国移动”的号码,因证书是按地区分发,六县(市)考生工作单位一定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如“如东县××小学”、“××公司(通州区)”。
5.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于12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6.准考证领取。考生请于2010年3月下旬起登陆南通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7.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系统有关提示。
三、考试适用对象
考试 等级 | A | B | C |
适 用 范 围 |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 1、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2、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2、卫生、工程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注:1.凡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或江苏省职称外语高级合格证书者,不需要再报名参加考试。 2.凡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需要符合相应的外语要求。 |
四、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有关职称外语的政策规定
(一)凡需委托国家评审或国家明文规定需要提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效成绩的系列(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二)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国家通用标准或省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外语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拟聘的岗位要求自主确定。
五、语种及类别
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 3个级别。
六、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级别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或按规定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考试大纲与复习教材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09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二)考试用书在2009年版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改,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
(三)郑重提醒: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0年版外语考试用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在书的封面左下方,贴有长方形黑色凹印防伪标识徽印,加放暗码,在版权页上印有防伪标识说明,便于考生识别。
(四)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采用网上征订方式,具体办法是:网名:国家资格考试在线培训网,联系电话:024-23964455。
八、其他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