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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2.基础知识
(1)概念
略。
(2)特点
①互助性。住房贷款资金来源为单位和个人。
②普遍性。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申请。
③利率低。
④期限长。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3)要素
①贷款对象。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基本条件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文件;有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符合要求的担保;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②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③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
④还款方式。一次还本付息、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
⑤担保方式。以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所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最为常见。
⑥贷款额度。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80%;集资建造住房(房改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90%;购买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70%;有价证券质押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有价证券票面金额的9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所需费用的60%。
(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职责分工
①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职责。制定公积金信贷政策、负责信贷审批和承担公积金信贷风险。
②承办银行职责:公积金借款合同签约、发放、职工贷款账户设立和计结息及金融手续操作等基本职责;贷前咨询受理、调查审核、信息录入,贷后审核、催收、查询对账等可委托代理职责。
(5)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操作模式
①银行受理,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银行操作;
②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核审批,银行操作;
③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承办银行联动。
(6)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区别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 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 | |
资金来源 | 公积金管理部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 | 银行自有的信贷资金 |
承担风险的主体 | 政府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商业银行不承担贷款风险 | 商业银行自担风险 |
贷款对象 |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贷款利率 | 比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低 | |
审批主体 | 公积金管理中心 | 商业银行自己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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