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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应收票据的核算
1、销货取得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汇票到期
①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②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
票据计息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利息=票据面值×利息率×票据期限
借:银行存款(本加息)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利息)
3.若汇票到期,付款方无法支付,转作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4.应收票据贴现
贴现和贴现所得金额的计算公式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①不带追索权的商业票据贴先后。(银行承兑汇票)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②带追索权的商业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贴现所得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短期借款
偿还时: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票据
无力偿还: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二、应收账款的核算
1.商业折扣——为了促销
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
2.现金折扣——为及早收回赊销款
总价法下,应收账款入账应按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入账,并按未扣除现金折扣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销售方在折扣期内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1)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折扣期内,收回赊销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贷:应收账款
三、坏账的核算
(一)坏账的确认条件
1、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遗产或破产财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债务人三年以上不能清偿债务,并有充分证据表明以后仍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
(二)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采用备抵法
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方法一般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和账龄分析法。
注: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1.设账
备抵法核算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坏账准备”是应收款项备抵科目。
2.账务处理
期末若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大于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之差计提准备金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期末若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小于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之差冲减已计提的准备金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经④⑤调整后,坏账准备账户余额恰好为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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