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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
(一)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
关注:
1.现金折扣——为及早收回赊销款
总价法下,应收账款入账应按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入账,并按未扣除现金折扣的不含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销售方在折扣期内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1)赊销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折扣期内,收回赊销款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贷:应收账款
2.销售退回
企业收到退回的商品时,应退还货款或冲减应收账款,并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应由企业负担的发货及退货运杂费,计入销售费用。
3.销售折让
在商品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购销合同但客户仍可继续使用的情况下,企业可能给予客户商品价格上的减让,即销售折让。
发生销售折让时,应根据销售折让的数额,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科目。
4.结转已销商品的成本
企业不论采用现销或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均应结转已销商品(扣除销售退回)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5.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
其他业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非主营业务。
包括:
无形资产、包装物、固定资产出租,提供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和出售材料物资等。
1.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企业取得其他业务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如果取得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还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企业结转其他业务成本时,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原材料”、“银行存款”、“材料周转”、“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3.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应由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补偿的各种税金及附加费,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三、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存货盘亏和毁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2.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3.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四、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商誉等发生减值确认的减值损失。
1.企业应根据确认的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等科目。
2.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3.企业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4.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五、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和负债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六、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企业进行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企业取得投资收益时,应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发生投资损失,应作相反的账务处理。
七、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
包括: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2.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
包括: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八、本年利润结转的账务处理
1.期末结转各项收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100(假设所有“收益”为100万元)
2.期末结转各项费用损失
借:本年利润 80(假设所有“费用损失”为80万元)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年终,结转净利润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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