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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性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附注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可按如下原则确定: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具体又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3)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和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
(二)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
(1)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公司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公司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等等。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程序
1.将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数额过入合并工作底稿,并计算各项目的合计数。
2.编制抵销分录,并登记合并工作底稿。
3.计算合并工作底稿各项目的合并数。
4.根据合并工作底稿中各项目的合并数填列合并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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