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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货币政策分析
知识点一、金融市场(掌握)
要素 | 主体:专业金融主体(银行、保险公司等)和非专业金融主体(个人、企业和政府部门) | |
客体:货币资金 | ||
工具 | 按主体分类:直接金融工具和间接金融工具。 直接金融是非专业金融主体之间发生的金融交易,如非金融机构的融资者发行的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公司股票。 间接金融是通过专业金融主体实现的金融交易,如由金融机构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银行债券、人寿保险单等。 | |
按交易期限分类:货币市场的金融工具(商业票据、短期公债、银行承兑汇票、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回购协议等)和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股票、公司债券及中长期公债等)。 | ||
价格:利率(各种利率在一般情况下呈同向的变动) | ||
类型 | 按期限划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货币市场:1年以内的短期金融交易市场。功能在于满足流动性需求,包括短期存贷市场、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贴现市场、短期债券市场以及大额存单等短期融资工具市场。 资本市场:1年以上的中长期金融交易市场,功能在于满足企业的中长期投资需求和政府弥补财政赤字的资金需要,包括长期存贷市场和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市场)。 | |
按交割期限:现货市场(1-3日)与期货市场(成交日之后一段时间) | ||
功能 | 直接功能:调节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之间资金余缺。 间接功能:通过资金余缺的调剂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 功能实现的条件是充分信息和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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