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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审计报告
知识点十三、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复核与分发
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并向被审计单位征求反馈意见。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持有异议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必要时应修改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应该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
内部审计机构应将审计报告提交被审计单位和组织适当管理层,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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