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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第二章 流动资产
知识点十一、存货的期末计价
(一)存货期末价值的计量
▲原理: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一般单独算;类似用途合并计算;数量多、单价低按类别计算)
1.成本:账面余额
2.可变现净值的确认
库存商品 | 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预计销售费用-预计销售税金 |
材料 | (1)用于生产的材料可变现净值=完工品的预计售价-完工品的预计销售税金-完工品的预计销售费用-估计的加工成本 (2)用于销售的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的预计售价-材料的预计销售税金-材料的预计销售费用 |
【注意】预计售价的确认:有合同按合同,没合同按一般销售价格。
【注意】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其终端产品如果未贬值,则该材料不认定贬值,应维持原账面价值不变;如果终端产品发生贬值而且贬值是由于材料贬值造成的,则以可变现净值确认存货的期末计价。
【思路】
第一步,先看是商品还是材料,如果是材料的话,还得分清是直接出售还是继续加工
第二步,按各自的公式(注意有合同和没有合同分别算),算出可变现净值的期末余额。
第三步,应有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可变现净值
应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有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已有贷方余额(正数计提,负数转回) 即:应提=应有-已有
(二)会计处理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反冲时: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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