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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三章 生产与存货循环审计
知识点八、成本项目的审查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等。
审查中对下列混淆成本支出的问题应予以特别注意:
1.将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列入成本支出;
2.将对外投资支出列入成本支出;
3.将由职工福利费开支的费用列入成本支出;
4.将由税后利润开支的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及被没收财物损失列入成本支出;
5.将企业对外赞助、捐赠及各种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营业外支出列入成本支出;
6.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及不属于成本开支范围的开支列入成本支出。
(一)直接材料费的审查
1.直接材料耗用量的审查
按规定,材料一经领出即作为消耗,车间已领未用的材料应于期末填写“退库单”办理退库,或者填写 红色“领料单”办理假退库。审查中应注意领料单是否经授权批准、材料耗用量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多领未用材料未办理上述手续而虚增本期材料耗用量的问题。生产中的废料、边角料也应办理退库,从本期材料消耗量中冲减,放应审查是否存在废料退库或变卖、收入不予扣除导致成本虚增的现象。
2.直接材料计价的审查
审查中尤其应注意:期末结转入库材料的成本差异的正确性;成本差异率计算的正确性;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是否按当月成本差异率计算;成本差异率是否依规定按材料类别或品种计算等。
3.直接材料费用分配的审查
(1)直接材料费用分配依据的审查。(2)直接材料费分配方法的审查。(3)直接材料费分配结果的审查。
4.直接材料费业务中常见的弊端
(1)领料单中“用途”一项不填或填写不明确,从而造成生产用料与非生产用料、各种产品生产用料界限不清。
(2)不按材料消耗定额或实际需要领料,缺乏严格的审批手续,从而造成材料的浪费,甚至公料私用。
(3)期末已领未用材料不退库也不作“假退库”而留作下月使用,导致两个会计期间直接材料费失真。
(4)生产车间的边角料和废料不退库,或者退库后不作记录,造成直接材料费和产品成本虚增。
(5)在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时,任意调整发出材料的计价方法,人为调节产品成本。
(6)在采用计划成本计价时,常采用以下手法人为调节成本:不依照规定按材料类别或品种计算成本差异率,而采用综合成本差异率;不依照规定按本月成本差异率计算分配成本差异而根据调节成本的需要任意分配成本差异等。
(7)对不能直接计入某种产品成本的材料费未按规定的原则选用合理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而是根据需要任意分配。
(8)分配方法选用不当,分配结果不正确。
(9)任意改变材料费的分配方法,造成前后期产品成本不可比、不真实等等。
(二)直接人工费的审查
1.抽查产品成本计算单,审查直接人工费计算的正确性,查明人工费分配标准与计算方法的适当性,核对是否与工薪费用分配表中该产品分配的直接人工费相一致。
2.分析比较各期人工费变动有无异常,如发现有异常波动须查明原因。
3.结合对工薪业务循环的审查,抽查直接人工费会计记录及处理的正确性。
4.采用定额成本或标准成本的企业,抽查直接人工费差异的计算、分配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同时审查直接人工标准成本在年度内有无变更。
(三)制造费用的审查
1.制造费用真实性的审查
2.制造费用项目合规性的审查(列支范围)
3.制造费用会计处理正确性及合理性的审查(归集与分配)
4.制造费用分配账务处理正确性的审查
(四)辅助生产费用的审查
1.辅助生产费用归集的审查
2.辅助生产费用分配的审查
此外,审查时还应注意是否存在将辅助生产车间为福利部门、基建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混入基本生产车间和管理部门,或者不参加分配,而直接冲减辅助生产费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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