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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第五章 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
知识点三、业务循环中的内部控制
1.职责分工
(1)筹资、投资 决策和执行相互独立,防止舞弊发生;
(2)筹资、投资 业务执行和记录相互独立,以相互牵制;
(3)筹资、投资 业务执行与财会部门监督相互独立,防止资金管理失控;
(4)财会部门内部对 资金收付、记录、复核相互独立,以保证业务处理正确无误;
(5)盈余公积 核算、复核由不同人员完成,有关明细账与总账记录分开,便于核对账面记录的一致性,避免发生错弊。
2.信息传递程序控制
(1)授权程序。
所有的资本交易事项,如股本交易的股票登记、发行、减资或增资等,都必须由企业最高权力机构事先审批与授权;最高管理机构制定举债政策及内部批准程序;
对筹集的资金进行 投资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决策后授权财会部门执行;
偿还债务时,要有正式的授权审批程序;
盈余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决定办理,盈余公积中各部分的使用经董事会的授权批准。
(2)文件和记录的使用。
资本循环过程需设计或取得原始凭证,作为控制业务的重要措施。
(3)审核制度。
企业对资本金的筹集、留存、增减情况和股息、红利的分配都应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对实物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检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检查账证表,抽查出纳保管的票据,检查投资收益和利息等的计算正确性及支付及时性。
3.实物控制
实物控制是对实物文件和实物资产的控制。
实物文件包括筹资计划、筹资协议或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纪要、总经理办公会纪要、企业各级领导人批示、投人实物资产验收单、股票或债券发行批件、发行委托书、投资研究方案、投资协议、借款合同、账册凭证等;实物资产包括股票、股权证书、债券、支票、机器设备等。
实物控制就是要限制非授权人接近实物文件和实物资产,以保证各种实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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