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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第六章 公司法
知识点四、公司的投资、担保
1.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事项表决时,被担保的公司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 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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