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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第六章 公司法
知识点七、组织结构的职能
股东会 | 董事会 | 监事会 |
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⑧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⑨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⑩修改公司章程。 | 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决议; 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④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①检查公司财务; 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⑤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⑦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⑧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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