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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第六章 公司法
知识点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或抽回股本。
2.公司股东滥用 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有限公司按照 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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